“孩子爹,那要不,咱们就干?”
如果是别人说干鱼塘,承包土地,开办果园,那他肯定是不敢做的。
这些也是要投入成本的,养出来的鱼卖给谁啊?
到时候全赔了,什么都没了。
但现在说这些话的是自己最有出息的长女,夏父也被说动了。
孩子出息了,当父母的也不能拖后腿不是?
孩子说得对,他跟孩子娘还年轻,当然得折腾折腾了。
再不济也就跟以前一样。
沈家都翻身了,还打算给三个儿子申请宅基地,他们老夏家不能申请宅基地,但闺女愿意出钱给家里翻修房子,他们这当爹娘的还能腆着脸什么都不干?
虽说作为闺女,孝敬父母是应该的。
但碍于世俗传统,以后这房子肯定是留给儿子的,大闺女和小闺女始终是吃亏的。
所以夏父夏母就决定,折腾起来,万一成功了,当父母的还能补偿两个闺女儿。
如果失败了,那再不济他们也努力过不是?
这件事就这么定了。
过了初六,整个石峰村一改悠闲安逸的模样,开始忙碌起来。
这也算是石峰村的传统。
初六都过了,年算是过完了,新的一年要开始了。
新年要开始新一轮的积累,所以要忙起来了。
很多在外面打工,过年回家的年轻人基本上也就初六开始踏上回程的车。
不过,这段时间村子里就发生了好几件大事。
第一件事大家其实都不意外。
沈老三跟夏家老大定亲了,这次回来肯定是为了结婚和办酒席的事情。
沈家趁机给三个儿子申请了宅基地。
沈家有四个儿子,按照后世相关规定,最多再申请三块宅基地。
但现实情况有些出入。
沈老二当了老师之后,户口就转出去了。
作为非本村村民,他不能申请本村宅基地。
而沈老三是现役军官,户口也在部队,也不能申请单独的宅基地。
而如果按照后世规定,沈家老俩口必须跟一个儿子同户,也就是说,其实真正能申请宅基地的只有沈老四。
不过这个年代,相关规定还没有那么详尽,最后沈家给沈老大和沈老四各申请了一块宅基地。
对于沈老二和沈老三这种情况,有相关规定不能申请本村宅基地,只能作罢。
(按照我国相关规定,一直到九十年代后期才确立“一户一宅”,所以文中属于私设,也给沈老大和夏家申请了一块。)
第二件事,当然是夏家也给儿子申请了一块宅基地。(我国自1998年后确立“一户一宅”,作为唯一儿子,是不允许跟父母分户的。文中属于私设。)
第三件事可就更热闹了。
夏老大家的女儿夏霏霏找了个有钱的对象,要在村里摆酒!
谁?夏老大夏平山?
石峰村的村民都懵了!
第123章 县城大酒店办酒席
难道沈家真的放弃夏平海家的,改为夏平山家的?
不怪石峰村的村民八卦。
实在是当初沈夏两家定亲,李丽荷闹得厉害。
这事儿让村民们看了半个月热闹。
沈老三这次从部队回来结婚,夏平山的闺女也宣布要办酒席,这就让人不得不误会了。
偏偏夏家人什么都不说,沈家人也闭口不言。
夏可欣都要气死了,“姐,你说夏霏霏是不是故意的?”
“她有毛病是不是?之前也没听她说有什么对象?结果姐你跟我姐夫就要办酒席了,她也要办酒席?”
“这不是有毛病是什么?”
夏可晴的生日是正月初九。
正常情况下,身份证登记日期是阳历。她出生当年对应的阳历是二月十三。
但登记的时候没登对。
那个年代基本上是长辈口述,登记员手写,有错误也是难免的事情。
所以夏可晴身份证上的生日是一月九号。
其实是比她真实的阳历生日早了一个多月。
因此不用等到二月十三,夏可晴的身份证生日就已经满二十周岁了。
沈家那边找人算了日子,说初八是个好日子,两人决定初八办酒席。
沈家有那么多人,酒席的事情两个新人当然不用担心,沈父沈母的意思是,初八当天,就让沈霁川带着夏可晴去县里婚姻登记处把结婚证领了。
沈霁川没意见,夏可晴也没意见。
就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强有力的外因让夏可晴放弃沈霁川这么一个合适的结婚对象。
先把婚结了。
后续有什么变故,到时候再说。
可两家初六当天刚刚把婚事谈下来,夏大伯夫妇俩就宣布自家闺女初七办酒席。
而且还是在县城最大的东风大酒店办酒席!
什么?
没听错吧?
江省某市某县一向不起眼,经济也是相对落后的。
但县城东风大酒店是县城首个四星级大酒店。
八十年代的四星级,很值得骄傲了。
也是整个县城最上档次的酒店了。
夏家竟然舍得在那办酒席?
这不是钓到了一般的金龟婿啊!
石峰村算不上什么大村,加上今年刚分出去的户,大概有八十户了。
这个年代人都讲究多子多福,因此家家户户加上老人,至少也有六口人,所以整个村少说也有四五百人。
也不算个小数目了。
一桌十个人,也得摆五十多桌!
夏平山两口子有那么大方吗?
要知道经过几代繁衍,村里多多少少都沾亲带故的,更别说都是左邻右舍,你家有喜事不喊邻居,说出去也不像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