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贵的是他没有被这股怨气拖累,而是在十多年后依然能够站在这里把怨气发泄出来。
沉晓玥有些感慨,后世都在说这一年高考人才辈出,可谁又知道他们为了能等到这一天,等了多少年呢?
总归结果是好的。
两人先分别去报了个到。
“走,媳妇儿,我刚问了,你的宿舍在那边,我先送你过去。”
“你们系的宿舍呢?离得远吗?”
陆平安笑道:“不远,就在附近。”
“诶,同学,这边是女生宿舍,男生不可以进。”
两人正打算上楼,一个阿姨拦住了陆平安。
陆平安挠了挠脑袋,憨笑一下:“阿姨,我是她爱人,我上去帮她收拾收拾。”
宿管阿姨看了两人一眼:“有证件吗?有的话拿出来给我看看。”
陆平安无比庆幸沉晓玥当初带着他去登记了,不然来到了这大城市,无论做什么都无名无份,连上去宿舍帮媳妇儿收拾一下都不行。
他从怀里掏出了结婚证明。
宿管阿姨接过看了一眼,认真对了对两人的身份,笑了笑,“感谢你的理解,行,你到这里登记一下,待会儿下来了跟我说一声。”
“211、212……215!”
“媳妇儿,这儿。”
宿舍门虚掩着,陆平安后退了一步,把位置让给沉晓玥。
“媳妇儿,我先到外面,可以了你喊我。”
沉晓玥一走进去,四张上下床整齐摆放在两边,一个扎着两个小辫的年轻女生正在拖地。
“你好。”
女生闻言抬头,眼睛亮了亮:“你好!你也是住在这个宿舍吗?”
感觉到她友好的态度,沉晓玥笑着点头:“对,你好,我叫沉晓玥,以后我们就是舍友了。”
她顿了顿,“我爱人想进来帮我收拾一下东西,请问方便吗?”
“方便的方便的,我叫方菲菲,这个床位我占了,那个床位另一个姑娘占了,但是她刚才出去了,其他的你随便选,没人住。”
“谢谢。”
沉晓玥转身出门喊陆平安。
她选了靠墙的上铺床位。
下铺虽然方便,但是很容易被别人当作休息闲坐的地方,她有点接受不了别人穿着外裤做在自己床上,干脆选了上铺。
陆平安打了盆水给她上上下下都抹了一遍,等到干透了才把从家里带来的被子铺上去。
“行了,别忙活了,你自己宿舍还没去呢,我陪你去。”
陆平安正在抹柜子,厚厚一层的灰。
闻言,眉眼一皱:“马上我就擦干净,我自己那边很快,不用你陪我去,你在宿舍等我就行。”
男生宿舍,一想就臭烘烘的,而且昨天又碰上了个不怀好意的男青年,他更不想让媳妇儿跟着他去宿舍了。
第114章 掌上明珠
等到把暖水壶放到墙角,陆平安抹了抹额角的薄汗:“你先歇会儿,晚点我们去食堂吃饭。”
沉晓玥刚才也没闲着,和方菲菲一起把地拖干净了。
“好。”
陆平安一走,方菲菲就八卦地看向她:“这是你爱人?你们是青梅竹马吗?”
刚才沉晓玥走进来的时候她就被美了一大跳,乌黑的长发柔软得贴在胸前,带着顶白色的宽檐帽,穿了件挺括的大衣,脖子上圈了条红色的围巾,看上去像个不谙世事的大小姐。
听到她已经结婚了,还觉得有点不可思议。
结果她爱人走进来,两人并排站着,跟拍广告似的,怪养眼的。
不仅养眼,眼里还有活,一进来就忙个不停。
她爹娘本来也想着来送她,但是她一想到两人就算来了,她爹也只会背个胳膊看着她和她娘忙活,干脆让他们别来了。
“不是,我和我爱人是下乡认识的。”
“哦哦,他也是知青?你们下的同一个村?”
沉晓玥哭笑不得,陆平安这白白净净长相,在村里被人喊成手无缚鸡之力的懒汉小白脸,到城里倒是成了斯文读书人了。
只能给方菲菲又解释了一遍。
方菲菲听得一愣一愣,眼睛瞪得圆圆的,配上她娇小的身材,看上去像一只小仓鼠。
“哇,真看不出来,那你们感情好好哦,他是特地来送你吗?”
“不是,我爱人也是京大的,在经济系。”
方菲菲感觉自己脑子要转不过来了,晃了晃头,干脆不想了,自来熟地挽上了沉晓玥的手臂。
“村里长成你爱人这样的多吗?都这么勤快吗?”
她是家里最小的,没下过乡,对知青下乡的生活很好奇。
沉晓玥被她直白的问话逗乐了,故作深沉思考半晌,才答了一句:“好像还真没几个。”
方菲菲一脸幽怨:“我就知道。”
正聊着,又一个女生走了进来。
两人齐齐抬头望去。
进来的女生年龄相较她们两个,看起来偏大一些,应该将近三十岁,穿着朴素,打了几个补丁,见她们望向自己,眼神闪烁,下意识躲避:“请问……这是215宿舍吧?”
“对对对,你也是英语专业1班的吧?是就没错了。”
方菲菲热情地招呼她。
“我叫方菲菲,她是沉晓玥,你怎么称呼?”
“我、我叫刘婷,你们好。”
刘婷有些拘谨地扣了扣自己的衣角,显然不太适应。
“那个……我睡这里可以吗?”
“可以的,这里没有人。”
刘婷沉默地把自己带的包裹摊了开来。
两人这才发现这位新室友全身上下只有一个小小的包裹。
宿舍虽然有暖炉,但是不够顶用,薄薄的被子肯定是不够的,可是谁也没有多余的被子可以分给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