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部书倒是没出错,就是一本伟人语录。
这种书放这个年代,到了哪儿都是安全的。
可问题就出在夹在书里的树叶。
后来,沈霁川看了信。
信里说,那些树叶都是她学校里的,是她“偶然间”得到的。
这些树叶长在树上,大家都习惯了它们的存在,不会被它们吸引,可她无意间捡起来却发现每片叶子的脉络都不一样,比如有的像扇子,有的像手掌,有的像三角形,还有两张叶子拼在一起竟然像一个“爱心”。
她觉得非常漂亮,就把它们夹在书中制成了标本寄给他。
告诉他,原来这个世上到处都是美好的东西。
而她,拥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
多么有生活情趣的小姑娘啊!
此时,非常有生活情趣的小姑娘总算停止了忙碌,因为已经到了晚饭时间。
因为沈霁川来了,而且今天已经农历二十九了,夏可晴大发慈悲,今晚歇业,明天再干一上午,今年一年的忙碌就结束了。
她也如愿赚了个盆满钵满。
年节期间,商品溢价是很正常的,三万多件货,平均每件赚了五块钱,一共就是十多万。
除去人工水电以及成本,夏可晴净赚了一半。
妥妥小富婆。
要知道这个年代的房子都只要几万块一套。
小富婆夏可晴十分大方地在旁边的餐馆定了一桌子菜,“沈大哥,麻烦你帮我拿一下,把这条鱼放中间。”
“对,就是这样,如果不麻烦的话,可以帮我去买点饮料吗?”
她语气自然,带着几分撒娇,“累一天了,一点都不想动!”
沈霁川一点脾气都没有,就自然而然地接过她手里的东西,转身出去搬了两箱喝的过来,一箱橘子汽水,一箱健力宝。
王挽珍啧啧了两声,秦巧薇微微瞪大眼睛,悄悄凑过来咬耳朵,“姐,你是我亲姐,可晴姐是怎么舍得这么使唤自己对象的?”
王挽珍戳了她一下,“男人不都是用来使唤的吗?”
除非男人没用,使唤不动。
就比如她,找了个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男人,偏偏当时还跟猪油蒙了心似的,一心觉得那家伙好。
好在现在醒悟过来也不算迟。
第104章 这盆狗粮把我干撑了
秦巧薇啧啧两声。
夏可晴只比秦巧薇大两岁,平时她也跟着王挽珍叫“东家”,这样显得庄重一点。
但下班时间私底下,她也有自己的小心思。
夏可晴年纪轻轻就已经拥有了自己的品牌和女装店。
她绝对是自己的偶像。
所以她叫“姐”就显得亲近一些。
“可晴姐的对象是军人,又高又壮,力气肯定也很大,是该使唤!”
说着,又捂着唇笑。
王挽珍也笑。
笑着笑着又叹气。
她力气大,比大多数男人都大,所以没人使唤。
算了,不想这些,想想就觉得自己以前蠢。
王挽珍以前是没什么见识,可自从进了城,在珂晴女装店干了几个月之后,也长了不少见识。
毕竟有女人的地方就少不了八卦,有些客户不仅喜欢聊天,还特别喜欢挑衣服的时候聊天,王挽珍虽然不怎么会搭配,但也在成长。
有时候陪着客户挑衣服,就被人塞了一耳朵的八卦。
见识多了,人就长进了。
前不久她还直接给父母打了个电话,回绝了家里给她介绍的对象。
她原本不是没想过再找。
毕竟在大多数人看来,家里没个男人不行。
可现在,王挽珍实在是没有这样的心思。
活儿她自己能干,爹娘和孩子她也能自己照顾。现在钱她也能自己赚了。
这几个月加起来就有一千多块钱!
一想到自己辛苦这几个月的收获,王挽珍瞬间就把所有不愉快的事情都给甩到了脑后。
……
虽然是八十年代,但夏可晴所在的是江市省城,而且还是X大附近,因此这边还是十分繁华的。
大概跟夏可晴的想法差不多,就在女装店边上开了一家小饭馆。
老板是一对中年夫妇。
自从学校放假后,她就看见店里多了一个年轻的小伙子,应该就是那对夫妇的孩子。
又过了几天,多了一对老人。
这么一来,全家人都齐活了。
夏可晴就猜测,他们大概不打算回家过年了,毕竟全家人都在这了,家人在哪里,家就在哪里。
之前店里忙的时候,王挽珍没空烧饭,她都是直接在这家饭馆订的餐,有时候是三菜一汤,有时候是面条,有时候是炒面炒饭,有时候是盖浇饭。
老板的手艺不错,给的量也很足。
所以夏可晴才会直接在他们店里定了一桌饭菜。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她真的太累了。
脚踝酸痛,脚掌说不定都破皮了。
这是长时间走动和站立造成的。
此时的夏可晴心里还在庆幸,她没穿高跟鞋。要不然这腿怕不是要废了。
沈霁川回来的时候,正好看见小姑娘坐在凳子上揉小腿。
他把两箱饮料放在一边,自觉开始分饭。
夏可晴也没站起来。
反倒是王挽珍和秦巧薇哪里好意思让老板对象给自己分饭?
她们在店里上班的时间比夏可晴要长,早就已经习惯了。
再加上只要夏可晴在店里,她们相对会闲一点,所以没那么累。
她们赶紧站起来,帮忙分菜。
饭桌上,沈霁川就坐在夏可晴边上,经过这几个月的相处,虽然不是面对面那种,但两人常常通信,沈霁川早就已经习惯了她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