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正如他所愿,孟昱州各方面都十分出色,却不近女色,婚姻大事迟迟没定下来。
老爷子思想观念比较传统,成家立业,是他认为人生中必须做的事情,可没想到,在而立之年,孟昱州一直没个准信。
孟昱州以后不结婚不生孩子,那他怎么对得起下面的列祖列宗,这一直是老爷子心中的一根刺。
眼下,他忽然说有情况了,老爷子自然觉得有猫腻,八成是诓他的。
“放心吧,这件事,您见过我什么时候说假话?”孟昱州道。
对于不喜欢的人,他向来直接拒绝,也和老爷子直截了当地说明了。
这点老爷子一直有数。
老爷子眉心一跳,眼里流露出喜悦:“好,我信。”
挂了电话,老爷子的笑容更大了,连写字都有劲多了。
第114章 以后想看什么,我穿给你看
第二天一早,宋知禾和温暖的被窝斗争了一会儿,起床洗漱。
拉开窗帘,外面白茫茫的一阵雾气,看不分明。气温越发冷了,估摸着未来几天都会有降雪。
穿衣服的时候,宋知禾特地穿厚了一点。
推开房门,正好遇到了同样出来的孟昱州。他已经穿戴整齐,上身是一件黑色的高领毛衣,外面是驼色的羊绒大衣。
看起来休息得很好,气色极佳,嘴唇泛着红润的光泽。
对于畏寒的宋知禾来说,这穿着还是太单薄了。
于是她开口:“小叔叔,今天温度低了好多。”
孟昱州伸出手来,衣袖往上偏移,露出一截泛着青筋、极具力量感的手腕。
宋知禾愣了一下,手指探过去,他手腕的温度比她身体的温度还要高一些,是她多虑了。
两人一起下楼。
秦媛和宋义远起得比他们还要早,已经吃过早餐,听佣人说两人一起去花房看花去了。
宋知禾吃着早餐,发现餐桌上的插花又换了,是郁金香,花朵如同高脚杯,水墨般过渡的粉色。
有了恒温的玻璃花房,秦媛院子里的花朵即便在寒冬也能盛开,每日起床,都能在餐桌上、柜台上看到绽放的花朵,是萧瑟孤寂的寒冬中的一抹亮色。
也是秦媛数十年如一日枯燥孤单生活中的点缀。
宋知禾吃着早餐,目光望着郁金香良久。
孟昱州淡声说道:“喜欢花?等回去给你装个花房。”
宋知禾摇摇头:“我不会种花。”
秦媛和宋义远的欢笑声越来越近,话题就此搁置。
临出门时,秦媛忽然想起什么,跑出来问:“知禾中午想吃什么?”
孟昱州接话:“我和知知在外面吃。”
宋知禾疑惑,他没说啊。
“走吧,知知。”男人为她打开副驾驶座的车门,宋知禾只得坐进去。
另一边,孟昱州也上了车。
秦媛的居所较为偏僻,距离最近的华人超市有将近三十分钟的车程。
车内开了空调,宋知禾不一会儿就感到有些热了,将外套敞开。偏过头,发现孟昱州不知道什么时候也将外套脱了。
上身只穿了一件黑色的高领毛衣,他目视前方,双手握着方向盘。右手手腕上银色的机械手表,表盘在沉闷的阴天仍然璀璨夺目,十分亮眼的存在。
而左手的食指,戴着一个银圈戒指。
孟昱州遗传了母亲偏白的皮肤,穿着黑色的衣服更显得白皙。但是这种白,并不会显得他瘦弱,他常年锻炼,薄薄的毛衣将他强健的身材显露得一览无余。
肩宽背厚,鼓胀的肌肉,粗狂的线条却在腰间那一截立马收窄。
宋知禾不合时宜地想到了网上的一句话:黑色紧身高领毛衣是男人能穿的最yindang的衣服之一。
她深表认同。
等红绿灯的时候,孟昱州察觉宋知禾似乎盯得她过于久了,偏过头,眼中带笑,“知知,很喜欢?”
宋知禾心跳突地加快。
男人靠得她越来越近,这个距离,甚至能够看清彼此的毛孔,呼吸也交缠在一起。
孟昱州如愿看到宋知禾的脸上染上绯红,低笑一声:“以后想看什么,我穿给你看。”
宋知禾立马转移话题,问起他手上的戒指:“那个戒指有什么特殊含义吗?”
她好像就没见他取下过。
孟昱州:“没有什么特别含义,我祖母给的,戴着就习惯了,没想着摘下。”
绿灯亮起,宋知禾如临大赦,提醒他:“可以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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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春节,华人超市爆满,两人差点找不到停车位。
宋知禾走在前面,孟昱州不声不响地跟在她身后。他身材高大,站在她身旁,能够有效防止旁人挤到她。
宋知禾有采买年货的经验,很快就将整个购物车装满。
到了收银台,已经排起了长队。宋知禾的个子本就不高,今天穿的衣服颜色也不亮眼。
孟昱州一手推着购物车,另一只手牵起宋知禾的手:“别走散了。”
此时,一个身材高挑的美女突然走过来,指了指手机,对孟昱州说着什么话。
宋知禾凭借着英语四级的水平,听懂了她的话,大意是要个联系方式。
她心里生出微妙的不悦。
下一秒,男人抬起了两人紧握着的手,话语温和,声线带着一丝冷意,用英语说:“很抱歉,我已经有女朋友了。”
美女顿时尴尬地道了歉,没有想到两人是情侣,大方说道:“祝你们百年好合。”
孟昱州脸庞舒展开,笑着说:“谢谢。”
宋知禾身体的热气攀升,觉得超市的温度太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