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难折磨季安玉是他娘做的,摔死孩子是他妹妹和他妾室季沁沁做的,放火烧季安玉是季芸初和傻子一家做的。
他就在一旁看着,不曾参与,他何错之有?
何况季安玉后来怀着沈璟的种,他没有把季安玉浸猪笼,已经算是仁至义尽!
谁能想到季安玉离世,沈璟来摆他一道。
尽管家族衰落,但是他心性未变,眼光极高,觉得自己的正妻可不是谁都能做的。
地位高的嫡女看不上他,他又不愿低头娶地位低的姑娘。
眼看他心仪的季芸初做太子妃,风光无限。
魏洛彦郁结心中,3年后离世,到死也没有讨到一个嫡妻。
而今重生,魏洛彦每当想起往事,心中就像是有一块大石头压住,喘不上气,他不想再窝囊死去。
魏洛彦凝眼盯季修旭,企图穿过季修旭,撕碎季安玉,他决不能让季安玉安然回京。
上辈子的事情不能再来一遍!季安玉唯有死。
当前就是弄死季安玉最好的时机,京城路途遥远,遇到劫匪谋财害命亦不是稀奇事。
“方才是我失言,二位是不是要去京城?巧好在下也要去京城,不如我们一同前往,路上遇到事情,也可以相互帮衬。”魏洛彦挤出笑脸。
季修旭顿时警惕,犀利的目光扫过魏洛彦脸庞。
“你为何知道我们去京城?”
魏洛彦未料一向好说话的国公爷会怀疑质问他,愣了一下,不自然道。
“我听你们的口音像是京城那边的口音,因而提议一起去京城。”
见季修旭沉思熟虑,还在防备他。
魏洛彦只好全盘托出。
“实不相瞒,在下是南侯府嫡子魏洛彦。我母亲下个月大寿,我想给母亲寻找些奇珍异宝作为寿礼,恰好路过此处。”
“原来是南侯之子,我就说看你有些面熟,眉眼挺像南侯爷。”
季修旭卸下防备,在听到魏洛彦花费心思为他母亲贺寿后,内心对魏洛彦的看法略微变好。
是个孝子。
他面色温和道,“既然你也回京城,那就一同前行。鄙人季修旭,与你说话的姑娘是我女儿。”
“啊,原来您是国公爷,失敬失敬。”魏洛彦拱手行礼,装作刚知道他们的身份。
季修旭满意地微笑点头,这小子还算知礼。
视线转移,落在季安玉头上的步摇,想起季安玉和魏洛彦争吵是因为步摇。
“魏公子想要这支步摇是想送给你母亲吗?”
魏洛彦瞥一眼步摇,又心虚撇开眼睛。
“嗯,可惜季姑娘瞧上了。”他本来打算买下,找个机会送给季芸初。
季修旭摸了一圈下巴上的胡须,若有所思地半眯眼睛。
魏洛彦迟早入朝为官,没必要因为一支步摇结怨。
不如让女儿还给魏洛彦,就当做送南侯府一个人情。
季安玉将魏洛彦心虚的眼神尽收眼底,同时看出季修旭的想法。
她摘下步摇,放手里摆动。
“魏公子,你们男人不了解女人的心思。这支步摇一点都不适合老夫人,女人年纪大了,都不喜欢太靓丽的东西。”
季安玉笑眼盈盈,天真无邪道。
“要我选啊,就送看起来稳重大气的簪子。”
季安玉低头扫一眼桌上摆放的头饰,拿起一支做工粗糙的木簪。
第11章 露水情缘
“魏公子,你瞧,这支木簪就很好看啊,上面还精心雕刻着长寿,很适合用来贺寿。”
季安玉咧嘴而笑。
虽然木簪所使用的木材,人们经常拿来做棺材,但正符合她的心意。
她一片好心,亲自为曾经的婆婆南侯夫人挑选寿礼呢,南侯夫人想必会气死,季安玉笑容加深。
“这……”
季修旭不忍直视粗劣的木簪,不知女儿是故意的,还是女儿眼见就是如此的低。
季安玉煞有其事道,“爹,你不懂女人。无论什么礼,心意到了就好,正所谓礼轻情意重。”
“呀!魏公子要不亲手做支木簪?这足以见魏公子的孝心啊!我想南侯夫人见多了奇珍异宝,骤然见到木簪也会觉得很稀奇,而且南侯夫人一定会被魏公子的诚意感动到痛哭流涕。”
季修旭勉强被说服,他点头道。
“有道理,这倒是可行。”
父女俩一唱一和,魏洛彦一时间竟无言以对。
魏洛彦就
算觉得季安玉在睁眼说瞎话,也不好再提要步摇的事情。
况且他可是南侯府嫡子,出身高贵,怎能弯腰去做木簪这种上不得大雅之堂的活?
当下,魏洛彦故作轻松道。
“步摇的确过于艳丽,我娘也不喜欢簪子,我再重新寻别的东西吧,这支步摇就让给季姑娘。”
季安玉撇嘴。
什么叫让?明明是她先拿到手里。
先到先得,还需要人教吗?
“魏公子,你笑得太勉强,有些丑,不如不笑。”
魏洛彦挂在脸上的笑容瞬间僵硬,阴沉着脸盯季安玉。
季修旭今日才发现他女儿口齿伶俐,能怼死人,连忙站出来打圆场。
“小女在乡野中长大,自由惯了,一时口误,魏公子莫怪。”
“没事,季姑娘年幼,个性直率天真,挺好。”魏洛彦藏下眼底的狠戾。
季安玉不过是秋后的蚂蚱,蹦跶不了多久。
季修旭见魏洛彦没放心上,暗松一口气。
气氛尴尬,于是他寻了一个借口带季安玉回客栈。
季安玉巧好也逛累了,回到客栈填饱肚子后,就沐浴准备睡觉。
吹灭烛火前,季安玉瞟一眼她随手丢在桌上的金步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