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声笙下意识地吐了口气,庆幸自己是在京韵别墅的卧室里,要是在御景湾的话,她真的可以去找马斯克研究火星计划了。
小腹酸酸的,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她的睡意被驱得一干二净,忙从床上弹起匆匆进了浴室。
上午九点,房门紧闭,窗帘拉得死死的。
保姆在阮晴岚的授意下,来卧室轻敲了两次门,无人应声后,又静悄悄地下楼去了。
吹风机的噪声太大,叶声笙什么都没听到,裹了条裸粉色的浴巾,对着镜子吹头发。
八分干的时候,她拔掉电源。
不紧不慢地撕掉面膜,再攒成一小团扔进垃圾桶,水眸轻微眯起,叶声笙透过镜子,突然发现了点异常——
锁骨下方的肌肤上,怎么有一块拇指盖大小的红痕。
第一反应就是,都这个季节了,蚊子还没死绝吗?
她把长发侧到肩膀的另一边,垂头看下去,红痕比对镜看更明显了。
手指抚上去,不疼不痒,也不像是过敏,索性就不管了。
门口再次传来动静,这次来的是阮晴岚,她的声音隔着门板传来:“声笙,再不吃早饭,胃要难受了……”
她涂上一层润唇膏,边出浴室边说:“知道了,妈妈,我换了衣服就下去。”
电动窗帘缓缓拉开,秋日的暖阳一束束照进来,地板上斜出四格窗的影子。
叶声笙取消手机的飞行模式,踩着拖鞋去衣帽间,余光无意间一扫,呼吸和脚步几乎同时停止。
边澈正躺在她不足一米八的皮粉色沙发上,呼吸均匀地睡着。
或许是突然的光线刺激,他不适地蹙了蹙眉,眼底的乌青明显,但并没有醒来。沙发有点短,他蜷着腿,看起来并不舒服,
叶声笙心尖颤了颤,不知道他怎么会出现在她的卧室。
静谧的卧室里,呼吸都被放大,她小心翼翼地踱过去,居高临下地审视他。
这是她第一次从这个角度观察边澈,他跟平日里看到的样子很不同,锋利又锐冷的眸子紧闭,T恤领口也歪了,整个人柔和不少。
不知怎的,她回忆起了高中时的两人。
那是礼德国际高中开学后的第一个月,学校组织篮球赛,啦啦队的选拔也如火如荼地同步进行,人选讨论度甚至比篮球赛更加热烈。因为选拔啦啦队长是假,评选校花是真,调查问卷涵盖三个年级六百多人,公信力毋庸置疑。
那天下午,叶声笙照例去博雅楼上美术课,从楼梯上到三楼往东面的教室走,刚好碰到学生会的成员在摄影班做问卷调查。
“队长的人选只有一个,多选的问卷会作废。”
本来就是陶冶情操的艺术课,老师管得不严,这会儿更是炸开了锅。
“都是这一届的新生吗?有几个名字我都没听过。”
“你傻了,名字都没听过,肯定是不够惊艳呀。”
第一排的女生发出惊叹:“叶声笙今天从我身边走过,她好香,腿又细又白,身材比例超好。”
一个男生仰天长啸:“叶声笙美得太有距离感了,我喜欢林云云那种清纯型的。”
他同桌用看智力障碍者的表情看他:“少恶心,她们谁都看不上你……”
教室里讨论得热锅沸腾,边澈像一个局外人坐在最后一排吃三明治。他长腿随意地伸到桌子外,手上拿着吃了一半的三明治,满身懒意。前一晚被发小绑着打了通宵游戏,午饭都没吃,一直睡到现在。
喧嚣从前排一路蔓延,学生会同学在讨论声很快走到边澈桌前,A4纸落桌面的同时,八卦地问:“边澈,你选谁呀?”
边澈是篮球队的主力,又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答案自然被很多人关注,不少同学都竖起耳朵。
那时,午后的阳光穿透玻璃,光柱里有灰尘在飘动,叶声笙抱着画板走在走廊里,脚步因为听到某个名字而不自觉地放慢。
边澈脸颊徐徐地动,衬衫袖子折到小臂,蜿蜒的青筋清晰可见,签字笔在指尖轻巧地旋转了两圈,他毫不犹豫地打了一个勾。
周遭响起阵阵惊呼:“林云云?!原本澈哥喜欢清纯型的呀……”
“靠,那我也要改选项……”
“我也改。”边澈的无脑粉纷纷倒戈。
隔着一面墙壁,叶声笙冷兮兮地朝他的方向看了眼,轻嘲一声,然后安安静静地消失在走廊尽头。
原本属于她的校花之位,就这样另属她人。
记忆里的男孩跟沙发上的男人渐渐重叠,一个念头电光石火地撞进她的脑子。
边澈,已经不是她从小到大的死对头,不是跟她毫无关系的男人,而是她社会属性上的丈夫了。
他是这个世界上,除了父母之外跟她最亲密的人。
等她反应过来的时候来不及了,叶声笙不知道手怎么会中邪了一样,直接用虎口锁上了他的喉咙。
那张俊脸突然在模糊的视野里凝成清晰,他瞳孔澄澈地看着她,暗沉如深潭。
“合法的,想摸就摸。”他的声音略带嘶哑,鼻音很重。
这人防备心有问题,杀他还是摸他都分不清。
她喉咙一紧,立刻撇开视线,先发制人地控诉:“你为什么会在我的卧室?”
叶声笙没嚣张过半秒,一阵天旋地转后,两人位置互换,边澈单手扣住她的手腕,将她牢牢地扣在身下。
“你干吗?让我起来。”她精致的小脸都是不满,双颊染上绯红。
沙发太小了,两人的呼吸在咫尺间对冲,叶声笙第一次在清醒状态下跟男人贴得这么近,她像被蜜蜂蜇了一样,身子都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