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奈之下,他只好用左手按住右臂,用虎口夹着笔一笔一划的慢慢写。
他写道:
【我自从来到城关公社,对工作认真负责,全部精力都放在了工作上,除非工作需要,很少外出,和女同志更是没有交流。
8月27日中午,一位女同志突然来到我的办公室,带着绿豆汤,我当时便喝问她是怎么进来的,她只说自己是一名群众。
这位女同志似乎听不懂人话,自顾自的给我盛汤,将汤撒到我身上,又扑上来给我擦,趁机倒在我身上。
我当时还没来得及把她推开,同志们就进来了,看到我们俩举止“亲密”,其实并非如此。
我当时就想要澄清,我根本不认识她。但是她牵住我的手,可怜巴巴的看着我。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见她年纪小,可能是第一次犯错,便想给她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为了她的面子着想,我没有再继续揭穿她。
是我的错,我心软,心里想着,谁还能不犯错呢?伟大领袖教导我们说:知错能改就是好同志。
但是,我没想到,她非但没有收敛,反而变本加厉,在我去接未婚妻电话的时候,冲过来抱住我的腰。我当时整个人都愣住了。是我的错,我反应迟钝,没有及时推开她。
但是,我绝对没有乱搞男女关系,我根本不认识她。在场的群众应该都听见了,我后来才知道她的名字叫蒋笑笑。
我只是一时心善、心软,想要维护一下年轻人的颜面,给她一个改过的机会,没想到事情会演变成这样,更没想到我遭遇了真正的“农夫与蛇”,我冒着风险保护的蒋笑笑会反咬我一口。
我恳请组织上对蒋笑笑进行严查,还我一个公道。并对她和她的父亲诬告我的行为进行严惩。】
这份【交代材料】不算太长,却耗尽了陈思进全部的力气,写完以后,他立刻倒在地上倒气,同时用右手拍打地面,想要缓解一下右臂那种无法言说的感觉。
又过了一会,他才站起来喊保卫人员,把这份材料递了出去。
陈思进只字没提周煜成,此时此刻,什么发小他都顾不上了,只想把自己从这件事情里摘出去。
而周煜成的【交代材料】是这么写的:
【1970年8月27日中午,我来找陈思进副书记交流思想,以期共同学习、共同进步。
我们俩是多年好友,我对他的人品有充分的信任。
当我来到公社大院的时候,看到一群人聚集在一起,而被大家围住的陈思进和蒋笑笑手牵着手深情对视,基于对多年好友的充分信任,我心里便已经认定了,他和蒋笑笑在谈对象,否则不可能做出这种亲密举动。
所以,我当时就说,“年轻人谈对象,别人不要围观。”
但是没想到,事实并非如此,思进说他根本不认识蒋笑笑。从我的角度看过去,的确是蒋笑笑拉住思进的手不放,思进可能是因为考虑到女同志的脸面,没有强行甩开她。
后来,杜书记说陈思进的未婚妻李宁安打来了电话,我一时鬼迷心窍,担心思进在有未婚妻的情况下和别的女同志牵手会影响到他的名誉,未及思考,便接过电话胡说八道了两句,我并非真的否认李宁安是陈思进的未婚妻,只是想让大家听到这样的话,让大家不要再追究陈思进和蒋笑笑的事。
在这一点上,我确实做的很不好,不分对错、不问是非,只是站在好朋友这一边,为好友两肋插刀。
我更没有想到,蒋笑笑竟然在思进接电话的时候冲过去抱住了他。
事到如今,事实究竟如何,我也不敢妄下论断,请组织上调查清楚。
我的确有错,错在没有坚持真相,而是讲起了所谓的朋友义气。把朋友义气放在了党性和原则的前面。
在这里,我深刻检讨我自己,也强烈要求组织上严查蒋有福和蒋笑笑,这两个人说的全是谎言,肆意污蔑我和陈思进,罪不可赦!】
蒋有福也下笔很快,他写道:
【8月27日中午,我女儿离开家,此后一直没再回来。等到晚上接到消息的时候,她已经站在了审判台上接受群众的批判。
作为一个父亲,我无法接受这一点。我女儿一向乖巧、懂事、自尊、自爱,不可能和男同志走的太近,除非是被人强迫的。
可是,我又想不出来她为什么会到公社来,思来想去,只有一种可能性,她想要一份工作,而陈思进作为副书记,正好能帮她的忙。以这个理由把她诱骗过来,是可行的。
我犯了主观臆断的错误,没有经过调查、没有寻找证据,就匆匆断定是陈思进和周煜成诱骗了我的女儿,试图对她耍流氓,这是我的错。
我并非有意诬告,只是对自己的女儿有很深的信任。
请原谅一个关心女儿的父亲的慌乱之举、无心之失。我愿意向陈思进和周煜成两位同志道歉,争取他们的原谅。
鉴于我已经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昨天中午发生的事,我不再做个人推断,请组织查明真相!秉公处理!】
蒋笑笑文笔不行,但是很会来事,她只是简单的写道:冤枉!求政府还我清白!京城恶少欺骗无辜少女!工人子女的命也是命!贫下中农的命也是命!
至于别的,她就不写了,她心里清楚,昨天中午的事被大家看到,她和她爹今天早上又闹了那么一出乌龙,以后再说什么,都徒增笑料而已。还不如啥也不写,就喊冤!
四份材料交到杜正元那里,他喊了石振声一起来看,两个人的嘴巴就没闲着,一直发出“啧啧啧”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