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出去也没什么好逛的,还不如在房间里刷手机好玩。
崔叔有了个新任务,就是在下班检查街上还有没有游客滞留,然后锁了街头的栅栏,才离开。
而这时,花卷的小吃店也开门营业了。
今日店里卖酱筒骨。
花卷在买猪筒骨时,让摊主砍成大块,必须是大块,小块的吃得不爽,保证每块骨头要么有滑腻的骨髓,要么有带嚼劲的肥筋。
先凉水下锅,加葱、姜煮出血沫,然后捞出来用温水洗净后,重新放进干净的锅里。
另外加一勺豆瓣酱、两勺生抽、一勺老抽、两颗八角、少许冰糖和整整一罐啤酒,再加水没过筒骨,就可以开始煮了。
煮开后大火转小火,大概煮个四十分钟就好了。
揭开锅盖,浓浓的酱香味扑鼻而来,并没有炖到完全脱骨的状态,这样空口吃起来更香。
一个方碟里摆上两块,再浇上一勺炖得浓稠的酱汁,不用再放葱花或者香菜,这样的味道就足够诱人了。
阿满炒好了蛋炒饭,小吃店一开门就端过来。
如果不想吃蛋炒饭,店里还提供现煮的荷包蛋青菜面。
第301章 酱骨头
一份套餐里有一份主食和两块骨头,还有一碗绿豆汤,这个份量对于正常食量的人来说正好,不会吃撑,也不至于吃不饱。
花卷给每一桌都发了一次性手套,带着手套抓着骨头啃,比用筷子吃得更加美味。
筒骨色泽红润,挂着酱汁,外面的肉已经炖得十分入味了,咬一口就是满满的酱香味。
客人们右手拿筷子,左手拿筒骨,啃得满嘴油光。啃完了肉,再用嘴巴吸出骨髓,细细品尝那醇厚的香气。
光吃骨头未免会有些单调,再配上主食就刚刚好。不管是颗颗金黄、裹着蛋香的炒饭,还是简单爽口的青菜面,和酱骨头都极为相配。
通常吃完这些也差不多饱了,可是客人们看那盘子里剩下的酱汁,很是不舍,又让莫川送一些白米饭来,倒到盘子里,和酱汁拌匀了吃。
直到所有的东西都吃得干干净净,骨头也嗦得一点油光也不剩,他们才放下筷子、脱掉手套离开。
花卷还要见一位由上官老爷介绍的人,他在城里做园林是出了名的,今晚过来与她见面,主要是聊一下关于甜品小屋的设计方案。
花卷与他聊了半个时辰,再将两边设计师的设计整合了一下,她决定把整个项目交给这位匠人全权负责,自己就不再多插手了。
至于甜品小屋建成了以后由谁管理,花卷还没有头绪。她原本想让阿木的妻子来帮忙,可是她拒绝了。
家里有许多事情需要她处理,她担心两边顾不过来。
正当花卷准备写一个招工启事的时候,有人主动找上门来了。
这是一个新面孔,叫小玉,原先是绣坊里的画师,负责按照客人的要求绘制绣稿。
她长得清秀,举止温婉又不失礼节。
“我从丽娘那得知,您要开个卖糕点的店,于是想要来试试。”
花卷问她:“俗话说士农工商,在世人眼里商人的地位是最下等的,你在绣坊挣的银子不少,够你一个人活得肆意潇洒了,为什么还要来当一个商人?”
小玉笑着回答:“的确,一直以来我被灌输着那样的观念,可是自从我来到这里,我在您的眼里看不见一丝的自轻,我也想试试过另一种生活。”
她说:“我知道您会给所有店主足够的自由,所以我也想像您一样,努力经营一家小店,或许做不到您那样成功,但是我希望能给客人们他们满意的东西。”
“丽娘跟我说过,您对这家小店的计划,我真的很喜欢。来这里之前,我曾是大户人家里小姐身边的大丫鬟,我知道她们喜欢什么。”
花卷眼睛一亮,这不就刚好是自己要找的人吗?
会画画说明具有一定的美商,以后在布置店里面的软装的时候能派上用场。
又曾经在大户人家的小姐身边做过大丫头,了解这些小姐们的喜好。
她还想要过一把经营小店的瘾,不惜跑来做商贾……
花卷和她说了一下自己的设想:“这家小店会不同于其他的铺子或者摊子,它会是高雅的、漂亮的、香喷喷的,会是那些贵族女孩子们平时聊天、聚会最想要来的地方。”
小玉使劲点头,眼里满是憧憬:“我也希望能够在这样的地方做事,希望您能成全我。”
两个人一拍即合,花卷直接将甜品小屋的设计图交给小玉,小店的装修就由她把关了。
和小玉谈完,花卷走出了旅馆,迎面就看见陆明礼在路边等她。
“你回来了!”花卷开心地走上去。
陆明礼含笑低头看着她:“下午便到了,还未来得及回府,便先来看看你。”
花卷问:“路上还顺利吗?人救回来了吗?”
“一切顺利,人在孙大夫处,有些皮外伤要处理。”
花卷见他额头满是汗,就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餐巾纸递给他:“擦擦汗。”
陆明礼接过纸巾,突然笑了:“别的女子都带着手帕,你却不同,只用纸巾,我用完只能扔了。”
说完他又有些羞赧,这算是他说的最出格的一个玩笑话了,谁都知道这时代女子给男子送手帕是什么意思。
花卷说:“我没有带手帕的习惯……但是我有这个!”
说着,她取下扎头发的黑色头绳,戴在陆明礼的手腕上。
“这是……?”陆明礼不解。
“这是我们那边的一种做法,意思就是你已经有主了,其他女孩子没机会了。”